大马卡失而复得6年 销售员竟欠11万债务

大马卡失而复得6年 销售员竟欠11万债务

南洋商报-地方·2021-10-1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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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仁(左)由潘伟斯陪同召开记者会讲述大马卡被盗用的经历。(取自潘伟斯面簿)

(古来13日讯)青年失而复得大马卡,6年后发现大马卡被盗用,令他欠下债务,更因此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无法贷款。

欠下的债务包括逾10万令吉电费、近1万令吉租金及电话费。

事主是29岁从事汽车零件销售的陈伟仁,他在2015年在柔佛州古来一家购物中心遗失大马卡,但是到了隔天才察觉,3天后却获不明人士寄回大马卡,当时不以为意,没针对短暂遗失而报案。

他说,约一年后,他听闻周边不少人的大马卡遭盗用,才到国民登记局更换一张新的大马卡。

“今年3月27日,我接获国能发的律师信,指我在2019年6月在吉隆坡蕉赖租店屋,向国能申请电供,拖欠高达10万1948令吉电费。”

来自柔佛州古来大力花园的陈伟仁长期在霹雳州怡保生活,今日他在公正党武吉峇都州议员潘伟斯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讲述此事,希望警惕民众。

他说,他向潘伟斯求助后,向国能了解并发现,当时申请电供者使用的是他遗失的旧大马卡副本,合同上的签名并非他的签名。

此外,他也在调查后发现有关申请电供者提供的电话号码注册在他的名下,拖欠了逾千令吉电话费。

“上周我接获一通来自巴生警局的来电,警官告知有房屋代理报警,指我在巴生租房并欠下8500令吉租金。”

陈伟仁表示已向警官解释大马卡遭盗用,他也未曾去过这些地方,警官表示会继续调查。

他在去年曾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房子及新车,结果被告知已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令他深感苦恼。

潘伟斯劝请民众,若遗失大马卡,就算失而复得,也要第一时间向警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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