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卸了妆,富二代丈夫要离婚!
文学城·2021-02-07 15:02
网恋 " 奔现 " 就像开盲盒,不到最后一刻,都不知道你的那个 ta给你的是惊喜,还是惊吓 ……
▲网络图片
广州一位富二代,与网恋 3 个月的 " 女神 " 奔现后迅速闪婚,并且向女方家里支付了 20 万元作为礼金
图片源自视觉中国
然而,就在与新婚妻子婚礼蜜月期间,他发现卸了妆的妻子,与此前的 " 女神 " 形象大相径庭!
妆前与妆后颜值的巨大反差,让男子一时无法接受,他认为妻子的行为构成诈骗将其告上法庭,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钱 20 万
律师说法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梦婷对此案进行了解读
女方:当初可是你说会接受我的所有,包容我的一切,怎么现在卸了妆你就不认了?
男方:你自己看看你这照片,跟你压根就不是一个人!你这属于诈骗!必须离婚!而且民法典规定禁止索要彩礼,这 20 万彩礼钱你也必须退给我!
冯梦婷律师:民法典第 1042 条 "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的规定,实质上禁止的是买卖婚姻或以婚姻为借口索要 " 天价彩礼 " 的行为。
但对于男女双方依民间习俗,自愿支付且未超出男方承受能力的彩礼,法律并未禁止。
当初礼金是你自愿给的,现在你们既已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你有权主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女方同样有权拒绝退回彩礼。毕竟婚姻不是网购,老婆也不适用 " 七天无理由退货 "!
法院最终也作出了不用退还彩礼的判决
此案也引发了众多网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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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大家对于彩礼的理解各有不同,那么法律对于彩礼究竟是怎么解释的呢?
民法典关于彩礼的解释?
1、首先,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42 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以上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以上三种情况不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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