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修法允和平集会 内长:无需冗长程序
南洋商报-时事·2025-01-31 18:01
赛弗丁(中)在民意分析节目上回答主持人的提问。左为山苏依斯干达。
(吉隆坡3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建议对现有法律作出修订,以允许和平集会无需经过冗长的批准程序。
他表示:“我倾向于说,这条定律的本质是动态的。有关和平集会的法令是在2012年制定的,也许(可以建议)如果有一个被指定集会地点,就不需‘审批程序’。”
“无论如何,主办者仍须向警方通报有关将举行的集会,以让警方管控该范围。我认为,也许这方法可缓解(很多人认为有关集会被阻扰的想法)。”
赛弗丁是昨晚受邀出席Al Hijrah TV民意分析节目《马来西亚和平:主权与安全》时,受询及日前被指阻扰反贪集会的课题时,这么指出。座上嘉宾包括首相首席政治秘书拿督斯里山苏依斯干达。
他指出,人民集会的权利与自由受到保障,但将会制定合理“条规”,以平衡维护公共安全及秩序。
他说,当今政府仍致力捍卫及遵守联邦宪法第10(1)(b)条文赋予的保障集会自由。
“与此同时,根据联邦宪法第10(2)(b)条文,若涉及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政府可以执行合理的限制。因此,这2个条文必需同读。”
赛弗丁说,当警方发出声明要求遵守规定,并不意味着政府反对举行集会。
“当警方要求‘沟通’时,不要以为不可以集会,给人一种感觉政府不允集会,即便我不曾说过一句,不可以集会。
“例如,当警方告诉集会地点时,该地点若涉及私人产权,法令要求主办方必须先获得其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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