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强奸女儿 中年汉关28年鞭13下

承认强奸女儿 中年汉关28年鞭13下

中国报·2023-04-1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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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10日讯)中年汉被控强奸亲生女儿时直认不讳,被判坐牢28年及鞭笞13鞭!

47岁的被告(技工)涉及在2017年及2018年,强奸未成年的亲生女儿,以及强迫进行肢体猥亵行为,他今日在芙蓉地庭被控及判刑。

根据第一项控状,育有4名孩子的被告,被控于2017年12月20日至31日,在仁保县的住家卧房,于午夜强奸当年只有11岁的女儿,违反刑法376(3)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30年监禁及最多鞭刑10下。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2018年4月11日至20日之间的午夜时分,在相同的地点,对当年12岁的女儿进行肢体猥亵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14(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16(a)条文同时宣读及判刑,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及可被施以鞭刑,并且可增刑不超过5年及最多增鞭2下。

被告在法庭承认犯下强奸亲生女儿的罪行。

被告对被控的两项控状皆俯首认罪,地庭法官苏丽达针对第一项控状,判处被告18年及鞭10下,第二项控状则判监8年及2鞭,另增加刑罚2年及2鞭。

两项判决在同期执行,因此被告需坐牢18年及鞭笞13下。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惟他要求法官减轻刑罚,因为其妻子只是家庭主妇,需抚养4名仍在求学的孩子。

“法官大人,我承认做错了,为我卑鄙的行为忏悔。”

他也反映健康状况欠佳,包括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及哮喘病。

主控官吴晓彤副检察司要求法官判以适当惩罚,尤其考量被告与受害者的关系,身为父亲应当保护女儿,事发时,受害者仅11岁,此事将对受害者造成长期的严重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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