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拟聘英御用大律师 人大常委会通过释法草案

黎智英拟聘英御用大律师 人大常委会通过释法草案

光明日报-新闻·2022-12-3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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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1日讯)香港特区政府早前针对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图)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一事提请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昨天审议,并通过有关《港区国安法》第14条及47条的解释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说明了几点:其一,香港特別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根据《港区国安法》第14条,有权对是否涉及国安问题作出判断和决定,并具有可执行的法律效力。

其次,特区法院在审理国安案件中遇到涉及有关行为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或有关证据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认定问题,应向行政长官提出并取得证明书,其对法院有约束力。

违国安法案9月25开审

至于有关“不具香港特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担任危害国安犯罪案件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问题,属于《香港国安法》第47条所规定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

75岁的黎智英涉违国安法一案,原定12月1日开审,但因政府提请人大释法,案件重新排期,将于明年5月30日进行第一次案件管理会议,9月25日正式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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