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纳吉否认向胡斯尼隐瞒SRC股权转手
当今大马-新闻·2019-12-04 10:00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SRC国际公司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2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否认隐瞒胡斯尼
早上9点22分:
纳吉否认,曾向时任第二财长胡斯尼(见下图)隐瞒政府把SRC国际公司转移到财长机构一事。
纳吉在念出书面证词时,回应胡斯尼之前的供证。
“他(胡斯尼)在法庭说我刻意向他隐瞒文件D524。我可以十分肯定地说没有隐瞒,我从未指示任何人向他隐瞒这件事。”
纳吉续称,根据政府程序,应该是由财政部副秘书长诺纳威(Mat Noor Nawi)告知胡斯尼此事。
D524即是政府把SRC公司从一马公司转移到财长机构的通告。
SRC国际公司原本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后来一马公司把拥有权转给财政部属下的财长机构。
SRC案发生时,纳吉是财政部长,而胡斯尼则是第二财长。
审讯恢复
早上9点14分:
审讯恢复,纳吉走入证人栏。
他首先宣誓,过后才开始供证。
纳吉继续念书面证词
早上9点10分:
SRC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2天,纳吉将继续在证人栏内供证。
纳吉的书面证词长达243页。他昨日只来得及念至第71页。预料今早审讯恢复后,纳吉将继续念出其书面证词。
纳吉念完书面证词后,将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
上个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在这种情况下,纳吉有三个选项,即选择在证人栏自辩;选择在被告栏自辩;或选择保持缄默。
若是选择在证人栏内自辩,纳吉需要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
若是选择在被告栏内自辩,纳吉则无需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但其证词的份量将大打折扣。
纳吉选择的是证人栏自辩。
纳吉的SRC案从今年4月3日开始审讯,而控方在较后的58天审讯里传召57个证人出庭供证,包括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前第二财长胡斯尼等。
SRC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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