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泰持刀伤人案 被告要求减刑至23个月

金文泰持刀伤人案 被告要求减刑至23个月

联合早报·2023-04-18 15:09

金文泰持刀伤人大闹警署案,50岁男子判监33个月不满上诉,要求减刑至23个月。

去年2月17日晚上8时40分左右,苏兆伟(译音,50岁)在金文泰1道第420A座组屋楼下砍伤一名41岁陌生男子后,搭德士到金文泰5道的警署外大闹。

《新明日报》去年10月报道,被告事后被控八项控状,包括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恐吓、蓄意伤害公务员、鲁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危等。

国家法院去年审理案件后,判被告坐牢33个月。被告的代表律师和控方都不满刑罚,双方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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