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带小刀坐长途车,将3名女孩性侵5次,43名乘客选择观看
张巧梅今年刚刚17岁,她出生在农村家庭,他的父母生了许多孩子,在她的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妹妹。
张巧梅的家庭十分贫困,为了贴补家用,赵巧梅决定前往广东打工。那个时候,广东发展很快,对于年轻人而言,有许多成功的机会。
赵巧梅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跟着她的哥哥姐姐一起踏上了追逐梦想的道路。
因为是临时决定的要出门,张巧梅他们没有订到火车票,只能购买了几张长途汽车票。当张巧梅踏进汽车时,她想不到,这里会是她噩梦的开始。
一开始,一切都很正常,白天赵巧梅和哥哥姐姐们在车里聊着天,畅想着未来成功的模样。
到了晚上,大家都倦怠了,纷纷躺在自己的床位上睡去。
半夜,张巧梅感觉自己的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警觉的她立马睁开了眼睛,看到了一个男人放大的脸。
赵巧梅刚想尖叫,但男人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并拿了一把小刀抵在张巧梅的脖子上,威胁到:“你敢叫我就捅死你!”
张巧梅害怕地颤抖,这个男人的脸如同恶魔的脸,他的手更是在自己的身体上游荡,甚至向隐私部位挪去。
巨大的羞耻感袭来,可是张巧梅毫无还手之力,只能被眼前这个男人糟蹋。
法律小贴士:
此时的王善雨已然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被害人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具有极高的社会危害性。对于实施强奸罪的犯罪分子,法律应该予以严厉打击和惩罚。该罪行在法律上的最高刑罚为死刑,这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的安全。
强奸罪是一种丧失人性和道德底线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担负起保护受害人、谴责犯罪行为和维护社会公正的责任。无论是通过参与相关组织的活动、宣传教育、呼吁合理立法还是在个人生活中积极践行尊重他人意愿和权益的原则,每个人都可以为防止和打击强奸罪作出贡献。
最重要的是,要鼓励受害人勇敢地站出来,寻求帮助和正义。同时,我们也要倡导尊重和关爱,不断加强社会对性别平等和人身安全的认识,打破沉默和歧视的壁垒,为所有人提供平等和公正的环境。
第二天,张巧梅将前一天晚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哥哥,哥哥愤怒极了,立马找到侵犯张巧梅的男人理论。
怎料那个男人是有备而来,车上有许多他的同伙,哥哥寡不敌众,被这些人揍了一顿。然后他们将哥哥绑了起来,把张巧梅拉到车的最前面,把她的衣服扒光,再次侵犯了她,说是要给她一个“教训”。
法律小贴士: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行为被视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并可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刑事处罚。
该规定的目的在于突出这类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以确保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得以实施。
要更全面地了解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我们需要对其中的六种情况进行特别考虑。
首先,在评估强奸罪加重情节时,要关注作案者对妇女或幼女的恶劣态度和行为,以及其对性侵犯的恶劣动机。
此外,如果涉及多个人对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奸淫,或发生在公共场所的这类犯罪行为,将被视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此外,如果有两人或更多人对被害人实施轮奸,或对不满十周岁的幼女进行奸淫并导致其伤害,以及对被害人造成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时,都将被视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之所以制定了这些强奸罪加重情节,是因为它们所代表的社会危险性更高,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和影响更为严重。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还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
在面对这种极其危险和恶劣的性犯罪行为时,刑事处罚必须更加严厉,以维护社会的安全与公正。
张巧梅绝望极了,她的眼神开始变得麻木,她只记得,后来好像还有两个同龄的女孩也被那个男人拉了出来,当着众人的面进行了侵犯,但具体情况如何,她已经不愿再想起了......
犯下上述罪行的人叫做王善雨,他的名字中虽然带有“善良”的“善”字,但是他的所作所为怎一个“恶”字可以形容。
王善雨平时在当地就游手好闲,所有人都不愿意与他交往,他每天都会带着一堆所谓的“小弟”游荡在村头巷尾寻衅滋事。
当时的公安机关也拘留逮捕过王善雨几次,但是由于他平时只是小偷小摸,公安机关出了拘留他几天,没有别的办法。
王善雨最让人反感的一点就是他过于好色,经常调戏当地的年轻女性,这让当地的女孩子一见到他就会远远躲开。因此,没有一个体面的家庭愿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的人。
王善雨在一年前购入了几辆大巴车,开始进行长途客运。他在这个行业里干的风生水起,很快就垄断了当地的客运行业。
他经常会在行车途中向乘客收取额外的车费,谁若不交,就会直接将其扔在高速公路上。
他的大巴车的行进路线是开往广东方向的,车上大部分都是初入社会追求梦想的年轻人,面对这样的“讹诈”,也都只是忍气吞声了事。
法律小贴士:
王善雨的这种“讹诈”行为已经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抢劫案件,将被视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犯罪者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罚,并可能遭受罚金或财产没收的处罚。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我们需要考虑其中的八种特殊情况。
首先是入户抢劫,这指的是犯罪分子非法侵入他人住所并实施抢劫行为。
其次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也就是犯罪分子利用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和环境进行抢劫活动。
此外,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也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之一。
另外,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也会被视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抢劫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是抢劫罪的另一严重情况。
冒充军警人员进行抢劫、持枪抢劫以及抢劫军用物资或抢助、救灾、救济物资也都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制定这些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旨在凸显此类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对社会的危害,以确保适当而严厉的刑事处罚得以实施。
抢劫罪不仅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
在面对这种极其危险和恶劣的犯罪行为时,刑事法律需要有力地回应,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感。
这一次,在开往广东的大巴车上,王善雨一眼就看上了长相甜美的张巧梅。
从张巧梅一上车,王善雨的眼睛就死死地盯在她的身上,只是碍于车上人太多了,张巧梅身边还有一个年轻男子保护,王善雨迟迟没有下手。
终于熬到了深夜,趁着大家都熟睡的时候,王善雨偷偷爬到张巧梅的床铺之上,侵犯了她。
王善雨没想到,第二天张巧梅竟然告状了,为了给她一个教训,王善雨在众人面前再次侵犯了她。
张巧梅的尖叫充斥在车厢之中,可是车里没有一个乘客敢站出来拯救他,赵巧梅就在绝望中再一次被侵犯。
看到车上没有一个人敢出头,王善雨的胆子变得大了起来,为了满足自己猥琐的欲望,王善雨又抓住车上的另外两个长相漂亮的小姑娘进行侵犯。
在短短的两天内,王善雨对车上的3名女性侵犯了5次,直到在一个收费站上,警察将他抓了下去,这罪恶的行径才得到终止。
王刚就是这辆长途大巴车的司机,为了养家煳口,他工作非常认真。
他所开的大巴车的老板是王善雨,王刚非常清楚王善雨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关于王善雨的风评他也或多或少的了解,但是为了赚钱,王刚只能在他的手下工作。
王刚明白,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做不了惩恶扬善的英雄,好好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赚钱养家,照顾好自己的家人就是最大的成就。
对于王善雨那种大恶人,王刚认为,会有警察来管束他,用不着自己去参与。
事发当天,王刚像往常一样驾驶着长途客车,从他看到张巧梅踏上车的那一瞬间,他就知道这个姑娘必定会受到王善雨的摧残。
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王善雨竟然当着整个汽车乘客的面侵犯了这个小姑娘。
王刚愤怒不已,但是又无可奈何。王刚知道,汽车里的乘客不是冷漠,只是和他一样害怕。
法律小贴士:
所谓“法不明文规定不为罪”,这句话意味着尽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阻止他人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但是在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如果为其提供望风等帮助行为,就会构成共同犯罪。
在法律的眼中,共同犯罪是指多个人合谋或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与单独犯罪相比,共同犯罪通常被视为更为严重,因为它涉及到了多个人之间的共同意图和协作。
虽然法律对此未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司法实践和判例法,为他人提供望风等帮助行为将被视为参与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共同意图、共同实施和共同责任等方面的考量。
共同意图是指多个人之间有共同目标和计划,并共同决定实施犯罪行为。
共同实施则表示多个人以协作的方式一起实施犯罪行为。
此外,共同责任意味着每个共同犯罪的参与者都对犯罪行为负有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后来,王善雨又侵犯了车上的另外两名女乘客,她们绝望的叫声如同针一样扎在王刚的心上。
终于,王刚趁着王善雨等人下车上厕所的时候,鼓起勇气,拨通了报警电话。
在下一个收费点,警察将王善雨等人抓捕归案。
当我们成为犯罪事件的旁观者时,或许也就成为了加害者。如果在犯罪事件发生时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那么如何确定,下一个受害者不会是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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